眼前的報告是為了回答:以歷史-宗教學而言,是否應該將山達基視為一個宗教。它並不是處理缺乏「神」性和「末世論(eschatology)」,或將品格編纂妥當並改革政治,然後將它呈現出來。這是因為,無論這些特性是否存在,它們對於科學判斷都沒有助益。
為了確立什麼是科學的宗教,E.B.泰勒(E. B. Taylor)將「相信至高無上的神或死後審判」摒除在宗教定義之外。關於這點,我們可以附帶一提,在山達基這個案例中,並沒有輕蔑這些信仰而造成失格,而是它建立起一個宗教信仰體系,來真正的超越神學和基督教末世論。
為了說明這點,我舉一個,違反傳統末世論的例子:因為希坦的概念是不朽的個體,它是完全超越一個歷史時期或一輩子的限制,所以末世論去討論「終結」根本沒有意義。
結論,是什麼讓山達基可以被認為是宗教,首先,是它與其他宗教的相似之處(本報告已經提及的)。
結論,是什麼讓山達基可以被認為是宗教,首先,是它與其他宗教的相似之處(本報告已經提及的)。第二點,特別是因為西方在「市井小民」和「宗教情懷」之間的不同點,所以唯有在當山達基被理解為一個宗教時,山達基中所說的話或所做的一切才可能且一定要合理。
因此,眼前這份報告足以回答任何,因明確地表示山達基是一門宗教而產生的法律疑問,它之所以是宗教的原因包括──因為它在理論方面的內容有著救贖的要素,因為它的儀式是要消除過往的不良記憶、因為先知的原因而產生改變信仰的念頭,因為其教會組織能決定自己與州(它在那些州受到居民的歡迎)政府之間的關係。
達里奧.撒巴圖曲
1983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