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、(一)崇拜 ── 概念改變
有神論──其中的傳統基督教──認為崇拜是重要的,它是敬神的正式表現,謙卑、屈服於神、祈禱(與神溝通),以讚揚來表達,感恩他的獲益。(舊的崇拜概念也牽涉到奉獻──動物或人──以及取悅一位復仇或忌妒的神。但崇拜的概念已改變,而且舊的崇拜形式,曾經被視為不可或缺,現在會被視為違反律法。在我們的年代崇拜的概念一直在變,傳統教會內部以及新運動皆是如此。)傳統的崇拜概念,通常跟神(或多神)或崇拜態度和行為的對象有關。崇拜的定義是狹隘地依據歷史上猶太-基督-伊斯蘭教的實踐模式所訂定的,與英國近來審理法院案件所使用的定義相符。然而,經驗上的證據清楚地表明,這種崇拜的定義並沒有出現在所有宗教當中,即使有出現,它也表現出顯著的不同,其中一些例子如下。
八、(二) 崇拜的變化──小乘佛教
第一:小乘佛教──純然的小乘,和其他宗教並沒有認定至高無上的神,而是終極的律法或原則,它沒有提出要求也沒有依賴信徒的崇敬、讚揚或崇拜。一般公認神並不是宗教的必要條件,因此──如果這概念會被保留──那麼就必須採用比基督教傳統中,所描述的崇拜更廣的定義。
八、(三) 崇拜的變化──日蓮佛教
第二:有各種宗教運動,例如日蓮佛教(Nichiren Buddhism)否定至高無上的存在,但需要偶像崇拜。創價佛教徒(Soka Gakkai Buddhist),這個團體大約有一千五百萬名信徒,英國大約有六千,他們膜拜御本尊(它是一個曼荼羅上面刻有終極真相的重要符號或規則)。藉由膜拜御本尊(Gohonzon),這些佛教徒期待能從它得到祝福。因此,儘管已經明確否定至高之神的存在,類似於基督教曾提及的膜拜概念仍然可能出現。
八、(四) 崇拜的變化──貴格會
第三:即使在廣泛的基督教傳統裡,崇敬的態度和謙卑並不一定暗指特定的行為模式,像是在東正教、羅馬天主教或英國國教裡看得到的,信徒可能會鞠躬、跪拜或五體投地、發聲讚美、感恩、祝福,並且藉由懇求來尋求被降福。在基督教有很多運動,遵循不同的修行活動:貴格會(Quakers)就是個實例。貴格會成員以崇敬的心情聚會,但不會投入正式的崇拜舉動,例如念誦固定的或親口說的禱告、唱讚美詩或吟詠詩歌。通常他們會安靜的進行聚會。
八、(五)崇拜的變化──基督教科學會
第四:在基督教裡,有一股潮流,在舊教會或各種新興的團體裡產生,認為神是以越來越抽象的方式表現出來。因為一些主要的現代神學家,已經重新定義上帝的概念,通常都會摒除「上帝就如同人類一樣」這種想法(參閱上述三、〔四〕)。舊的崇拜觀念對某些人來說,似乎不合時宜。意見調查顯示:相信上帝的人當中,越來越多的人不相信上帝是一個人,他們寧可相信上帝是一股力量。新興宗教運動裡,有時候會採用這些對上帝有著更現代、更抽象概念的各種「崇拜」形式。其中一個例子是基督教科學會(Christian Science)。因為這個運動,它早於山達基超過70年,它有很多特性與山達基相同,而且因為基督教科學會,長久以來都被認定為宗教,所以在這運動中,其膜拜的態度更是被徹底探討。在基督教科學會,神的定義是「原則」、「生活」、「真相」、「愛」、「心靈」、「精神」、「靈魂」。這些客觀的抽象定義,不需要表面的順服和尊崇,而且這些特性在基督教科學會的教會服務裡,只表現出一部分。瑪麗.貝克.愛迪(基督教科學會的創始人)對膜拜的觀點,都寫在她的教科書,《以聖經之鑰開啟科學與健康》(Science and Health with Key to the Scriptures):
出聲的祈禱永遠無法做到靈性瞭解……長禱告、迷信和信條,會剪去愛的翅膀,以人的方式將宗教當做衣裳。無論什麼具體的崇拜,都會阻礙人的靈性成長,讓他無從證明他導正錯誤的能力。
你們是否「愛你的上帝,全心全意」? 這個命令包含許多意思,甚至是交出所有純然身體的感覺、愛慕之情和膜拜。
耶穌的歷史形成一個新的曆法,我們稱為基督紀元,但是他建立了不講究儀式的崇拜。
令人難過的是,「神聖的服務」這個詞已經變成公眾的崇拜,而不是日常的行為。
唯有當我們停止物質方面的崇拜,我們才會有精神層面的崇拜。虔誠是基督教的靈魂。透過物質象徵物的膜拜是異教行為。猶太教和其他儀式是此類型,只是真正崇拜的影子而已。
以色列人將他們的思想集中在他們試圖去崇拜的靈性有形物上。對他們來說,物質是實體,精神是影子。他們想從物質的角度來敬拜聖靈,但這是不可能的。因為他們沒有充分理解神能夠展現醫治的力量,所以即使他們可能呼求耶和華,但仍無法證明他們的禱告已受垂聽。
雖然基督教科學會在會眾中使用主禱文(Lord’s Prayer),但主禱文被理解為與愛迪的教理有許多符合。基督教科學會的靜禱是肯定「真理」而不是哀求;上帝是一個被人們呈現出來的「原則」,而不是一個被人們請求息怒並取悅的「存在個體」。因此基督教科學會裡的崇拜,在形式上、情緒上與表達方式,都與傳統教會的崇拜不同。
八、(六) 崇拜是根據它的對象來定義而不是形式
上述對各種崇拜行為的評論,指出了一件事──如果所有的適當實際經驗必須提供佐證,被列入考量──那麼對於崇拜就需要一個更廣的定義,它比某種特定傳統所侷限、所決定的定義更加廣泛。基督教教會裡的傳統形式,並沒有完全用盡所有的崇拜模式,在這些模式當中,崇拜可以且確實有實踐(甚至是基督教教會裡的)。務必區分崇拜(這可能是特別的、當地的、區域性的或全國性的)的表面形式和崇拜的目的之間的不同,我們可能會將目的呈現得能夠一體適用。為了信徒能達到最終救贖或啟發,崇拜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信徒和超自然終極實相(存在、標的、律法、原則、次元、「存在的國土」或「心」)之間的和諧關係,不管信徒所屬的宗教體是如何認定這個終極實相。我們是以崇拜的目的來定義崇拜的特性,因此若強調這一點,就能顯明崇拜所採用的各種形式所代表的文化相對性。如果崇拜是以它的目的來定義,我們就可以理解終極實相的不同概念,從眾神一直延伸到超自然法則。因此,神被當成獨裁者崇拜,他會給予協助或施加傷害;崇拜一個擬人化的神,強調的是信任和依存的關係;崇拜更複雜的上帝概念,就是不把重點放在至高之神情緒的反覆無常,而是強調必須追求更廣泛的品格準則之間的和諧;崇拜一個完全抽象的最終實相、律法或次元,則是關心知識的傳播、獲得啟發和領悟人類完整潛能。所有這些不同的特定目標,可能被視為是人類尋求救贖的一部分,但是可能會被認為是不同的救贖。對終極實相、人類「存在的國土」的崇敬,是對生命的尊重和關心,它不需要依靠任何特定的文化屬性行為形式或規範。
八、(七) 詩詞崇拜模式的消退
在多元宗教社會,如果宗教的多樣性被正式認可,那麼對於「崇拜是由什麼構成的」這個概念一定要用抽象的用詞來陳述。從此而後宗教裡的趨勢,是朝向抽象且更容易普及的表達方式。不只是對於主要神學家,在神職人員之間也是如此,而且在許多新宗教運動中,也是顯而易見。在科學化和技術化的年代,人類對神或終極的概念,傾向於以符合科學和技術經驗的術語來瞭解,即使這種語言和概念化的方式,反對傳統的詩的意象(這種意象曾經是典型的宗教表達)。詩的模式不只在新運動中,也在所謂的傳統教會中,被堅決淘汰,它也許會被視為羅馬天主教教會在梵二(Vatican II)之後的聖餐儀式改革;用更乏味的、更白話的而且更口語的表達形式,來代替英國教會裡的共用祈禱書,因此也淘汰了詩。在這些教會之外,對傳統沒有絲毫尊重義務的宗教團體,在創造新語言和新儀式方面,能享受更大的自由。山達基就是其中的一個團體。
八、(八) 以溝通作為崇拜方式
山達基呈現一個完全抽象的至高之神,第八動力。山達基人試圖要擴展他們的覺察力和理解,來涵蓋所有的存在向度,伴隨一個目的是要去協助並成為至高之神或無限的一部分。山達基人尊敬生活,而且認為上帝是終極的存在國土,但這個認知並不需要特定形式的行為,相當接近傳統基督教教會裡所認為的「崇拜」行為。山達基是將不同宗教背景的人組織起來,強調嶄新概念的創造、生命的意義與救贖,及其教義(以數個偉大宗教傳統和廣泛的科學定位,作依據而規畫)。因此,山達基以抽象和通行的用語提出它的理論,完全是很恰當的做法,它的崇拜概念符合這些觀點。一般的立場表示如下:「在山達基,我們用溝通表示崇拜。能夠有效地表達崇拜的人,就是他認為自己能夠克服與至高之神溝通時必要的距離。」〔《山達基宗教》,頁30〕
山達基是將不同宗教背景的人組織起來,強調嶄新概念的創造、生命的意義與救贖。
山達基的本質,是透過溝通去瞭解──與希坦自己的過去溝通,與環境溝通;以這樣的觀點,可能會聯想到基督教崇拜裡的溝通方式,聯想到一個人試圖以祈禱和聖餐儀式與神溝通,在這當中,他的舉止的確就是傳統教會所謂的「領受聖餐者(communicant)」。目的大致上是相同的──淨化個人、重建靈魂,是長遠救贖過程中的一部分。在山達基有兩個基本溝通形式──聽析與訓練。
聽析,就是個人與他的(希坦的)過去溝通,是藉由聽析員與電儀表來居中處理,但它基本上是一個聽析程序,讓這個人與他真的且原始的自我更加和諧,而且在這個概念中,試圖要讓他接觸到基本靈性的真實性。
山達基教材的訓練,就是與基本真理和存在狀態的溝通。透過逐漸增加的瞭解,這個人尋求更多與他的本我、與他人和所有生命的溝通。這些活動也分享崇拜的組成特性,即使是愛慕(神)這個層面、過去對祂的取悅和舊時代的哀求,在這個現代教材中,都被取代了。
八、(九) 山達基生存的目標
揭露了山達基教會服務目的的關鍵詞就是「生存」,也是山達基著作裡一再強調的概念。然而「生存」只是舊宗教概念「救贖」的現代同義詞,而且救贖是所有宗教裡崇拜的主要目標;在全能之神和信徒之間,建立和諧關係,能減少或免除不良和邪惡的經驗,而且持續的生命走到最終時能得到大量的益處。山達基處理的是希坦的救贖,擺脫物質、能量、空間和時間的重擔,以及(用更接近的例子來說)用他的能力克服身體缺陷和日常生活的起伏。希坦,也就是人類轉化或靈魂,早在身體前就存在,而且期望「讓它生存下去」。生存最終會連結到第八動力的生存,至高之神,而且山達基的聽析與訓練服務,是要加強對於這個終極真實性的覺察。因此實踐是參與者更新和加強自己認識超自然的機會。以我們上述探討過的廣義來看,這是崇拜和啟發的機會。
八、(十)聽析與訓練
山達基的核心活動是聽析和訓練。這些是靈魂救贖的媒介。希坦唯有藉由這些方法──也就是說,這個人──重獲自由,並且達到一個精神狀態,能「主導」生命及物質世界。聽析,一個人從這當中面對他過去的疼痛和創傷,幫助他建立對生活的控制,使他擺脫反應式心靈的非理性衝動。因此,接受聽析,可以說待清新者是走上靈性的救贖追尋,其益處增多了,而且它最終會產生一個狀況,讓希坦不再被物質狀況(質能時空)「擾亂」。這種靈性追尋(以救贖做為其結果,可能會有外在形式和教義說明這些分歧點)是全世界進步宗教的中心議題。
訓練是為了向任何想尋求啟發,或致力於幫助他人得救的人傳達智慧。這些程序的不言明目標,是要求這個人面對他的過去痛苦經驗,並且克服「他將自己失敗原因歸究於他人」這種傾向。訓練這一端是透過一系列的分級結業課程,讓學生學習並且精進聽析技術,一旦達到適當標準,便相信能有效應用到任何待清新者身上。訓練被規畫成密集的過程,而且任何人一旦親眼看到那些進行訓練課程中的人有多麼專注,就像我拜訪位於聖崗莊園的山達基教會,會印象深刻於學生們一致表現出的專注和嚴肅,當然,那是種宗教虔敬。
八、(十一) 賽格爾度案的錯誤
山達基是一個宗教,其組織根本上並不符合傳統教團路線。面對現代的溝通革命,當已建立的教會開始認知到教團結構的侷限,並實驗其他各種崇拜模式,此時山達基已經發展出一個嶄新且更為密集的靈性服務。聽析所需要的一對一關係,和聽析員的密集訓練系統,構成了一種照顧模式,是要照顧每一個特定人的靈性進展,這遠超過傳統形式的教團牧師所能提供的任何神職關懷。
違背一般的理解,山達基對於崇拜的實踐,其地位還沒能夠在法庭處理。在早期的案例,〈王國政府訴登記總長單方訴訟賽格爾度及其他〉(Regina v. Registrar-General Ex parte Segerdal and Another),1970年,核心的爭議在於,山達基教會位於東格林斯特德的一棟建築物是否符合「宗教崇拜的聚會場所」資格,教會在那裡進行的服務是否符合「崇拜要件」的一定標準。這些服務包括每週佈道會和其他聚會、命名儀式、葬禮與婚禮。雖然在此案例中,丹寧勳爵(Lord Denning)裁定這些特定服務並不構成崇拜,實際上山達基教會的宗教實踐核心,在於聽析和訓練的步驟。對於山達基人,是這些活動構成了所謂的崇拜──與靈性事實的溝通──而不是法院在賽格爾度案中所著重的那些服務。當然,這些崇拜活動可能不符合法院要求的標準(法院心中所想的是基督教崇拜),因為它不是對神的崇敬,而是實踐者的理解過程。
從上述內容八、(一)~八、(六),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並不是所有宗教都設定有一個至高之神。在賽格爾度案例中,丹寧勳爵提到,他相信佛教是原則中的例外,然後他說也許有其他例外。為什麼山達基不是呢? 如果有例外,難道不是去質疑原則,然後取消掉在使用的定義? 儘管是在討論例外,有個傾向要再次強調「至高之神是崇拜中的必要元素」,符合文化的學說所堅持的範圍便因此展現出來,儘管其他文化提出相反的證據。事實上,當然,山達基認知有一至高無上的神,但認為那實體不容易理解,而且在這個人類啟發的階段,與祂溝通是罕見的。因此,山達基念力設定有一個至高之神,但並沒有認定人可以要求深入瞭解祂的存在。這表示出一種謙卑,有時候宗教界會缺乏這種謙卑,這些宗教都鼓勵他們勇敢的要求要瞭解神的意志。
由於對至高之神的有限理解,基督教裡常見的依賴態度,加上懇求、敬仰、讚美和祈求變得不恰當。對於那些支持現代神學家所強化的上帝定義的基督徒而言,這些是再恰當不過的了(參閱二、〔四〕)。山達基人並不缺乏崇敬,他將萬物視為崇敬的對象,但若沒有擬人化的上帝,猶太基督傳統裡的崇敬要素和形式,變得無法應用。當崇拜的本質被認為是其目的和對象,而不是其外在形式,就不難承認山達基實踐是種崇拜的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