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民人權委員會(CCHR),非營利的慈善心理健康監督組織,是由山達基教會於1969年成立,目的是為了根除精神科虐行並確保病患的安全。公民人權委員會已支持160多條法律,保護個人免於精神科的虐待或強迫,要求簽署精神病治療告知同意書,終止強制下藥及對兒童和老人的電擊療法,並對精神科醫生對患者性虐待採取嚴厲的處罰。

總部位於加州洛杉磯的國際公民人權委員會,指導並提倡全球人權,並在34個國家,200多個分會設有聯絡網。公民人權委員會委員包括醫生、精神病學家、心理學家、律師、立法委員、政府官員、教育工作者和公民權利的代表。國際公民人權委員會還設置博物館,展示精神科近百年來的殘暴史。

公民人權委員會發放紀錄片來揭露精神科虐待的各種途徑:對個人篩檢和貼標籤以及開立精神科藥物處方的破壞性後果;精神病學和製藥廠之間的利益掛勾;在精神科診斷的背後完全缺乏科學根據,只基於「收帳寶典」;且大力推動對現役軍人及退伍軍人用藥,使得因心臟驟停和自殺的非戰爭死亡人數增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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