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7年的敬仰法,要求厄瓜多的宗教團體需於內政部登記。宗教機構進行登記必須有一分規章;必須是非營利組織;申請書需包括該團體用過的所有名稱,以確保之前登記過的團體名稱不會在沒有得到允許下受到使用;並提供至少五十個成員的簽名,一般是組織的領袖人物。
1991年2月13日,厄瓜多山達基教會的章程經宗教派別法確立,已完成官方登記並出版。
「厄瓜多山達基教會的宗旨與目的是……宗教哲學最完整的意思,要帶人朝向自由與完全真理。」
1937年的敬仰法,要求厄瓜多的宗教團體需於內政部登記。宗教機構進行登記必須有一分規章;必須是非營利組織;申請書需包括該團體用過的所有名稱,以確保之前登記過的團體名稱不會在沒有得到允許下受到使用;並提供至少五十個成員的簽名,一般是組織的領袖人物。
1991年2月13日,厄瓜多山達基教會的章程經宗教派別法確立,已完成官方登記並出版。
「厄瓜多山達基教會的宗旨與目的是……宗教哲學最完整的意思,要帶人朝向自由與完全真理。」